正在用电子表决器表决(一) 邓华圣摄影
正在用电子表决器表决(二) 邓华圣摄影
当您看到这张照片时也许会说,坐在庄严国徽下的这几位官员怎么在玩手机?如果您真这样认为,那就错了。我要郑重地告诉您:“官员”手中拿着的不是手机,而是形似手机的电子表决器,他们正在行使表决权!
表决是表达意志和行使民主权利的最关键环节。鼓掌、举手、无记名投票,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长期使用的表决方式。然而,鼓掌、举手这种“众目睽睽”下的表决方式很难体现出表决者的真实意图。虽然人事任免议题采用的是无记名投票,但由于需要用笔填写,投票人仍担心留下的笔迹可查,因而表决者不敢表达个人真实意图。
怎样才能够尊重和保障好投票人的意志?如何才能使民主在投票中更真实、更全面地体现?这是沅江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思考得比较多的课题。他们觉得,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则是借鉴兄弟区县人大常委会的成功做法,采用电子表决器表决这一方式。
今年7月,中央十八号文件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积极推进县级人大常委会全部建立电子表决系统”的要求。沅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在学习讨论时认为,在县级人大常委会采用电子表决系统,既是确保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真实意愿表达,提升监督实效的需要,更是贯彻落实《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若干意见》的具体行动。沅江市人大常委会要争取在年内把电子表决系统建设好。
主任会议的意见迅速得到了沅江市委、市政府的赞同和支持,并将人大常委会会议室的简单维修、扩音设备更新一同进行,安排政府采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今年10月下旬,所有添置、维修任务完成并通过了验收。随即,沅江市人大常委会对组成人员进行了电子表决器操作使用的业务培训。
2015年11月30日,沅江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五次会议,有三个事项需进行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主任会议决定,此次会议正式启用电子表决系统,对相关表决事项采用电子表决器表决。
首次使用,效果初显。“弃权”、“反对”的表决意愿,在对专项工作报告表决中第一次有了具体“数据”表达。本文开头所描述的照片情形,便是此次会议表决时的一个缩影。
“使用电子表决器表决,从技术层面上确保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加真实、快捷、自由地表达意愿……”
“使用电子表决器表决,既保证了组成人员无后顾之忧地行使民主权利,又大大提高了会议质效和人大工作的透明度,能够有效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使用电子表决器表决,体现了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民主权利的尊重,有利于激发、调动其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
……
沅江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启用电子表决系统后,让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尤其是委员们有了上述诸多感慨与心得。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一表决形式的采用将对推进地方人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鞭策和促进“一府两院”更好地做好工作产生不可低估的作用。(邓华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