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2016年决算公开
市政协2016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沅江市政协基本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沅江市委员会成立于1984年2月,前身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沅江县委员会,1988年12月改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沅江市委员会。2016年死亡1人,退休1人。截止于2016年底,沅江市政协实有在职人员27人,离退休29人。其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政治协商,就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可根据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亦可建议上列单位将有关重要问题提交协商。
民主监督,就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情况,对中共中央与国家领导机关制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参政议政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其内容和形式除与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相同的以外,还包括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和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设性的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等。
二、沅江市政协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沅江市政协 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689.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7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72%。支出总计743.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其中基本支出440.28万元,项目支出303.49万元。
(二)关于沅江市政协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689.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7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72%。
(三)关于沅江市政协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总计743.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其中基本支出440.28万元,项目支出303.49万元。
(四)关于沅江市政协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79.7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734.28万元。
(五)关于沅江市政协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9.78元,其中基本支出430.78万元,项目支出2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3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78万元,项目支出303.49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基本支出430.78万元,占58.67%。项目支出303.49万元,占41.33%。
(六)关于沅江市政协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0.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92.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支出38.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沅江市政协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沅江市政协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八)关于沅江市政协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64.12万元,较去年增加83.2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6.2万元,因益阳政协邀请出国考察;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55万元,较去年下降6.37%,因加强了对公务用车使用及维修控制。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37万元,较去年增加25.15万元,因去年专项中的招待费全部放入了“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中,今年按照要求分类放入了“公务接待”科目中。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批复表
信息来源: 中国沅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