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中心城区活禽交易市场休市的通告
索 引 号: | 413100/2018-00003 | 发布日期: | 2018-01-05 | 公开范围: | 长期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法制办 | 所属主题: |
YJDR-2018-00001
为有效防控禽流感危害, 切实加强人感染H7N9防控,降低发病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按照省卫计委、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委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活禽市场经营活动扎实做好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卫办发〔2017〕6号)文件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中心城区活禽交易市场实行休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休市时间
2018年1月8日0时至2018年1月29日24时止。
二、休市要求
休市期间,全市中心城区活禽交易市场严禁活禽流入交易,并按照“一日一清洗一消毒、一周一大扫除”的要求做好市场消毒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市场开办方加强对市场的管理,履行好主体职责,杜绝活禽进入市场销售,对流入中心城区市场的活禽一律按规定立即进行扑杀和科学无害化处理。
三、责任追究
全市各级各部门、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市场、临时活禽交易市场、活禽交易业主及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遵守本通告有关规定,落实工作责任,听从统一安排,不得干扰、阻碍或抗拒活禽交易市场休市,对因不服从本通告决定,导致疫情发生蔓延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沅江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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