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子女随迁入学服务
一
办理条件
高中:随迁子女就读市内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中专学校的,按本市中职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
2.初中:随迁子女就读市内公办初中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申请学位。
3.小学:随迁子女就读市内小学,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由申请学位。
二
所需申办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薄;
②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住房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
③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三
办理流程
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就学申请,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规定时间到就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登记,填写报名表,有关学校对材料审验合格后,报县教育局基教股确认,由县教育局基教股统一安排入学就读。
四
收费标准
免费
五
办理依据
《沅江市2017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